第 26 期   2019 年 4 月出刊  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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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按:
  本系自87學年度開始實施教師講論會制度,於學期間由本系教師輪流發表專題報告,每學期約舉辦三次,藉以推動本系教學、研究及討論之風氣。
 107學年度由衣若蘭教授擔任主持人,各場演講摘要節錄如後。

 陳弱水教授本文發表於107年12月27日。

 

唐五代女性的意義世界──兼顧基層與菁英的考察

陳弱水(臺大歷史系特聘教授) 

這項研究試圖勾勒唐代婦女文化的主要元素和大體面貌。我過去曾經對唐代婦女生活的意義層面做過個案的探討,現在想進一步,對唐代婦女文化進行直接考察,特別是設法對這個課題建立理解的架構,一方面讓學界對唐代婦女的處境有更清楚的認識,另方面也為個別唐代婦女問題的研究,提供比較可靠的解釋或評估基準。需要說明,本文探討唐五代女性的意義世界,並非無所不包,我關注的是意義世界中與婦女角色相關的部分。舉例而言,唐代宗教氣氛濃厚,信仰佛教或道教的女性很多,也有同時崇信兩者的,本文不處理宗教在婦女精神生活上的一般意義──也就是與男性差別不大的意義,而只探討特別作用於女性生活的部分。

本文主要透過儒、釋、道三教與唐代女性以及民間婦女文化兩個視角來進行考察。暫時所得如下。在唐五代女性的意義世界,儒家教義中的男尊女卑、男女有別、男外女內、女子貞順等原則是非常核心的力量,但這些原則多少跟對母親的「孝」和血親主義心態有衝突,以至被沖淡了。唐代前期思想強調行為的準則要考慮自然的人情,這種態度又減緩了禮教的力道。唐代盛行佛教,對民間的影響尤其可觀。大體來說,佛教也重男輕女,但特別注重母親的恩德,忽視父親,它的因緣和合的世界觀也可能讓人際關係具有彈性,甚至對儒家整體的教化觀有鬆動的作用。唐代女性生活以家庭的主要範圍,扮好她們在家中的角色,為家族做出貢獻,顯然是女性意義感的主要來源,但佛教、道教信仰為女性信眾在這個狹小的範圍提供了追求獨自的意義空間,佛教以婦女家庭角色為網羅的說法,說不定也鼓舞了某些人的信仰追求。三教之中,儒教的直接影響主要存在於士人和統治階層的若干成分,佛教對菁英和民間都有穿透力,道教雖然活躍,對一般文化的影響相對較低。

在民間婦女文化方面,與正統儒教最大的差別應該是,家庭並不是時時充滿價值、意義的場域,民間多經營小家庭生活,家庭主要是基於情感、因緣共同營生的所在。可以推測,在角色扮演上,女性一般遵循習俗的軌道,但並沒有強大的道德約制。就家庭生活的倫理意涵而言,最高價值在血親聯繫,特別是對父母的「孝」,這是民間文化與儒教最主要的重合點。民間女性也多走出家庭,除了從事與生計有關的工作,經常參與宗教活動,她們可藉此走入社會,事實上,在菁英階層,宗教也是女性與社會聯繫的重要管道。無論在菁英或基層,唐人似乎都很重視女性的容貌,這被認為是她們存在中的重要質素。唐五代的中國地域廣袤,各地的文化與慣習一定有相當的差異,如果加入族群因素,圖像就更複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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