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 Department of History,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
系所公告 2023.8.10 公告
臺大歷史系臺大校長獎開放申請 (收件截止日:2023.10.4
 
 
 
  • 申請資格及程序:
    一、本系學士班二年級至修業年限最高年級之在學學生(不含雙主修、輔修本系之外系生,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),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。
    二、依校公告名額及時程,最遲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    三、繳交文件: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臺大校長獎申請表、歷年成績單。
    四、獲獎名單由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依學業成績及相關表現評定。

  • 學業成績及修課要求:
    一、前一學年度上、下學期均需在本校修課,且學年度實得總學分數達 30 學分。
    二、前一學年度上、下學期 GPA 均需達 4.0
    三、前一學年度上、下學期皆需修習本系開設之課程至少一門(2 學分以上,可含學、碩、博班),且全學年修習本系學分數需達 12 學分。

  • 收件截止日:2023 10 4 日(週三)中午 12:00
  • 收件地點:歷史系辦公室 林佳宜助教/楊霈琳小姐

 
   
 相關連結: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臺大校長獎施行細則_(過1112-1系務會議)20230406
 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_臺大校長獎申請表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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